深圳市教育局關于遴選2024年粵港澳姊妹學校歌詠比賽(深圳)服務機構的公告
時間 : 2025-06-17 17:03 來源 : 深圳市(shi)教育局
為推動深港澳姊妹學校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活動,深化深港澳教育交流合(he)作(zuo),結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guo)成立七十五周年,我局將舉辦(ban)2024年(nian)粵(yue)港(gang)澳(ao)姊妹學(xue)校歌詠比賽(深(shen)圳(zhen))。根據《深(shen)圳(zhen)市教育局機(ji)關自行采購管理辦(ban)法》(深(shen)教〔2015〕436號)有關規定(ding),我局面向社會遴(lin)選(xuan)“2024年(nian)粵(yue)港(gang)澳(ao)姊妹學(xue)校歌詠比賽(深(shen)圳(zhen))”服務機(ji)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
承接“2024年粵港澳(ao)姊妹(mei)學(xue)校歌詠比賽(sai)(深圳)”服務項(xiang)目。
二(er)、申報條件
(一(yi))要(yao)求為中華人(ren)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li)法(fa)人(ren)單位。
(二)有(you)較(jiao)(jiao)強的(de)專業(ye)團(tuan)隊和較(jiao)(jiao)高的(de)敬業(ye)精(jing)神,社會信譽度高。
(三(san)(san))近(jin)三(san)(san)年無違法違紀違規記錄,無區(qu)級(含區(qu)級)以上行政處(chu)罰。
三、承接(jie)任務(wu)
承接“2024年(nian)粵港(gang)澳姊妹學校歌詠比賽(深圳(zhen))”1場比賽專(zhuan)場的舞臺(tai)美(mei)術項目及舞臺(tai)現場執行團隊服務、燈光、音(yin)響(xiang)、視頻設備(bei)、攝影(ying)攝像、材料印刷、用(yong)(yong)水(shui)用(yong)(yong)餐等(deng)相關費用(yong)(yong)。
(一(yi))時(shi)間:2024年9月下旬。
(二)節目(mu)數(shu)量:20個以內。
(三)地點:深圳(zhen)市中(zhong)小學(xue)藝術教育(yu)基地(di)(初(chu)定(ding))。
(四(si))任務內(nei)容:
1.活動(dong)整體介紹專題片制作(含腳本(ben)編(bian)寫、素材拍攝(she)、高(gao)清成品制作全(quan)流程)。
2.舞(wu)美設計(ji)及制作(根(gen)據劇場舞(wu)臺實地情況設計(ji))。
3.65—80平方米LED、側(ce)屏6個設備租用及制作。
4.15米長的可移動三(san)級合唱臺以及伴奏鋼琴一臺。
5.比賽現場攝影攝像(4臺攝像機,含搖臂(bei)一臺)和視頻(pin)制作。
6.背景板(ban)、節目單等設計及(ji)制作。
7.補充燈光、音(yin)響(包括無(wu)線話筒8—10支、吊架(jia)安裝電容(rong)麥8—10支)設備租用。
8.舞臺調度、導演團隊(8—10人)服務,比賽節目至少(shao)一次彩(cai)排及演出(chu)指導。
9.主(zhu)持人(2人)及主(zhu)持詞服(fu)務。
10.比(bi)賽用水、工(gong)作人員和參賽師生用餐服(fu)務(wu)。
11.網絡直播(bo)。
12.安檢服務。
13.獎(jiang)杯(牌)、獎(jiang)狀(含打印)。
14.胸(xiong)卡、席(xi)卡制作。
15.禮儀(yi)、工作(zuo)人員(yuan)。
16.其(qi)他與比賽相關的任務內容。
五(wu)、經費預算(suan)
“2024年粵港澳姊妹學校歌詠比賽(深圳)”服務項目經費為人民幣壹(yi)拾捌萬貳(er)仟貳(er)佰伍(wu)拾元(182,250元,含稅)以內。
六(liu)、時間安排
(一)按照公(gong)(gong)開、公(gong)(gong)平、公(gong)(gong)正的原則,深(shen)圳市教育(yu)局在深(shen)圳市教育(yu)局(//www.www.ecfamily.com/)網站發布(bu)項目公(gong)(gong)告。
(二)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須按照項目需求,填報項目申報書(見附件),于2024年6月(yue)26日(星期(qi)三)16:00前發送電子郵件并郵寄紙質件(加蓋單位公章)5份(1份原件,4份復印件)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請在信封或郵件處注明“2024年粵港澳姊妹學校歌詠比賽(深圳)”字樣。
(三)我局將召開評(ping)標會(hui)議,采取綜(zong)合(he)(he)評(ping)分法對符合(he)(he)條件的申(shen)報(bao)方案進(jin)行(xing)評(ping)審確認。具(ju)體事項(xiang)另行(xing)電話通知。
(四(si))我(wo)局(ju)最(zui)終確定一家承辦單位(wei),并(bing)進行為(wei)期(qi)10天的(de)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向中(zhong)(zhong)標(biao)單位(wei)發(fa)放(fang)《中(zhong)(zhong)標(biao)通知書(shu)》,并(bing)與承接單位(wei)簽訂書(shu)面采(cai)購合(he)同。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zhi):深(shen)圳市福田區市民中(zhong)心深(shen)圳市教育局C2080室
郵(you)政編碼:518035
電子郵箱:sgc@sz.edu.cn
聯(lian)系人:陳老師
電話:88101080
附件:2024年粵港澳姊妹(mei)學校歌(ge)詠比賽(深圳)服務項目申報書
深圳市(shi)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