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勵志獎學金
信息來源: 深圳市教育(yu)局 [ 內容糾錯 ] 日期:2017-11-17 16:00:00
國(guo)家勵(li)志獎學(xue)金(jin)(jin)是為了(le)激(ji)勵(li)普(pu)通(tong)本科高(gao)校(xiao)、高(gao)等職業學(xue)校(xiao)和高(gao)等專(zhuan)科學(xue)校(xiao)的(de)家庭經濟困(kun)難學(xue)生勤(qin)奮學(xue)習、努(nu)力進取,在德(de)、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zhong)央和地方政(zheng)府共(gong)同出資設立的(de),獎勵(li)資助(zhu)品學(xue)兼優的(de)家庭經濟困(kun)難學(xue)生的(de)獎學(xue)金(jin)(jin)。
1.獎勵標準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ben)申請條件
二(er)年(nian)級以上(含二(er)年(nian)級)的(de)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er)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jian):
①熱愛社會(hui)主(zhu)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dao);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shi)守(shou)信,道德品(pin)質優良;
④在(zai)校期間(jian)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kun)難,生活儉樸。
3.申(shen)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tong)(tong)一(yi)學年內(nei),申(shen)請國家勵(li)志獎(jiang)學金的學生(sheng)可(ke)以同(tong)(tong)時申(shen)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tong)(tong)時獲得國家獎(jiang)學金。試行免(mian)費(fei)教育(yu)的教育(yu)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sheng)不再同(tong)(tong)時獲得國家勵(li)志獎(jiang)學金。
5.表格樣(yang)表(學(xue)校(xiao)是學(xue)生資助項(xiang)目的受(shou)理機(ji)構,學(xue)生應(ying)按(an)規定向就讀學(xue)校(xiao)提出申請(qing)、領取表格 )
6.申請(qing)流程
高校(xiao)國家勵志獎學(xue)金申請流程(cheng)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