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助學貸款
信息來源: 深(shen)圳市教育局 [ 內容糾錯 ] 日期:2017-12-29 15:16:00
(一)校園地國(guo)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hua)人民(min)共和國(guo)居(ju)民(min)身(shen)份證(zheng);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shou)信,遵(zun)紀(ji)守(shou)法(fa),無違法(fa)違紀(ji)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wan)成(cheng)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sheng)在新(xin)學年開(kai)學后通(tong)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qing)。需要提供(gong)以下(xia)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shen)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kuang)的說(shuo)明;
④學生家庭(ting)所(suo)在地有關部門(men)出具的(de)家庭(ting)經濟困難證明。
3. 申請金額
原則上本專科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yan)究(jiu)生(sheng)不(bu)超過12000元。
4.貸款審批
學(xue)校學(xue)生(sheng)(sheng)資(zi)助等部門負(fu)責對學(xue)生(sheng)(sheng)提(ti)交(jiao)(jiao)的(de)(de)國家助學(xue)貸(dai)款(kuan)申(shen)請進行資(zi)格(ge)審查(cha),并(bing)核查(cha)學(xue)生(sheng)(sheng)提(ti)交(jiao)(jiao)材料的(de)(de)真實(shi)性(xing)和完整性(xing);銀行負(fu)責最終審批學(xue)生(sheng)(sheng)的(de)(de)貸(dai)款(kuan)申(shen)請。
5. 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xue)(xue)貸(dai)款實行(xing)一(yi)(yi)次申請、一(yi)(yi)次授(shou)信、分期發(fa)(fa)放(fang)的(de)方式,即學(xue)(xue)生可以(yi)與(yu)銀(yin)行(xing)一(yi)(yi)次簽訂多個學(xue)(xue)年(nian)的(de)貸(dai)款合同,但(dan)銀(yin)行(xing)要分年(nian)發(fa)(fa)放(fang)。一(yi)(yi)個學(xue)(xue)年(nian)內的(de)學(xue)(xue)費、住宿費貸(dai)款,銀(yin)行(xing)應一(yi)(yi)次性(xing)發(fa)(fa)放(fang)。
6.貸款利息
國家(jia)助(zhu)學(xue)貸(dai)款利(li)(li)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qi)公(gong)布的同檔次基準(zhun)利(li)(li)率。貸(dai)款學(xue)生(sheng)在校學(xue)習期(qi)間的國家(jia)助(zhu)學(xue)貸(dai)款利(li)(li)息全部(bu)由(you)財政補貼,畢(bi)業后(hou)的利(li)(li)息由(you)貸(dai)款學(xue)生(sheng)本人全額(e)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后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后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huan)(huan)本(ben)金(jin)的時(shi)間,六年內還(huan)(huan)清貸款本(ben)息。
8.違約后果
①國家助學貸(dai)款(kuan)的(de)借款(kuan)學生如未按照與(yu)經(jing)(jing)辦銀(yin)行(xing)簽訂(ding)的(de)還(huan)款(kuan)協議約(yue)定(ding)的(de)期(qi)限、數(shu)額(e)償(chang)還(huan)貸(dai)款(kuan),經(jing)(jing)辦銀(yin)行(xing)將(jiang)對(dui)其違約(yue)還(huan)款(kuan)金額(e)計收罰息(xi);
②經辦銀行將違(wei)約(yue)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de)(de)個(ge)人信(xin)(xin)用(yong)信(xin)(xin)息基(ji)礎(chu)數據(ju)庫,供全國各(ge)金融機構依法查詢(xun)。對惡意拖(tuo)欠貸款的(de)(de)違(wei)約(yue)借(jie)款人采(cai)取限制措施,不(bu)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che)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于連續拖欠(qian)還(huan)款(kuan)行(xing)(xing)為(wei)嚴(yan)重的借款(kuan)人,有(you)關行(xing)(xing)政管(guan)理(li)部門和(he)銀行(xing)(xing)將(jiang)通過新聞媒體(ti)和(he)網絡等(deng)信(xin)息(xi)渠道公(gong)布其姓名、公(gong)民身份號(hao)碼、畢(bi)業(ye)學校及具體(ti)違約行(xing)(xing)為(wei)等(deng)信(xin)息(xi);
④嚴(yan)重違約的(de)貸款(kuan)人還將(jiang)承擔相關(guan)法(fa)律(lv)責任(ren)。
(二)生源(yuan)地信用助學貸款(kuan)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申請條件
①具有(you)中華(hua)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cheng)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kun)難,所能(neng)獲(huo)得的(de)收入不足(zu)以支(zhi)付在(zai)校期間完成(cheng)學(xue)業所需(xu)的(de)基(ji)本費用。
2.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3.貸款金額
原則上本專科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guo)12000元。。
4.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后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后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