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信息來源: 深圳市教育局(ju) [ 內容糾錯 ] 日期:2018-06-26 16:36:00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詳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
1.政策起始時間(jian)
從2014年秋季(ji)學期開始。
2.資(zi)助對象及(ji)范(fan)圍
所有納入(ru)全國(guo)研究生招生計劃且具(ju)有中(zhong)華(hua)人民共和國(guo)國(guo)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ru)的除(chu)外)。
3.資(zi)助(zhu)標準(zhun)
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我市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
4.申請、評審與發放
研究生國家(jia)助學(xue)金每年評(ping)審一次。學(xue)生提交申(shen)請后(hou),高校負責組織評(ping)審。國家(jia)助學(xue)金按(an)月發放。
5.其它事項
直博(bo)(bo)生(sheng)(sheng)和招生(sheng)(sheng)簡章中(zhong)注明不授予中(zhong)間學(xue)位的本(ben)碩博(bo)(bo)、碩博(bo)(bo)連讀學(xue)生(sheng)(sheng),根(gen)據(ju)當年所修課程的層(ceng)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jia)助(zhu)學(xue)金(jin)發放(fang)。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碩士研究生(sheng)(sheng)身份發放(fang)國家(jia)助(zhu)學(xue)金(jin);進入(ru)選修博(bo)(bo)士研究生(sheng)(sheng)課程階段按博(bo)(bo)士研究生(sheng)(sheng)身份發放(fang)國家(jia)助(zhu)學(xue)金(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