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通過筆試的考(kao)生,在深圳參(can)加面試需滿足那(nei)些條件?
信息來源: 深圳市教育局 [ 內容糾錯 ] 日期:2021-09-18 16:24:44
(1)具有(you)中華人民共和國(guo)(guo)國(guo)(guo)籍,身體健康(kang)。
(2)遵(zun)守(shou)憲法和法律(lv),熱愛教(jiao)育事業(ye),具(ju)有(you)良好的(de)思想(xiang)品德。
(3)具有(you)深(shen)(shen)圳戶籍;或持有(you)效期內(nei)深(shen)(shen)圳經濟特區居(ju)住(zhu)證;或在深(shen)(shen)就(jiu)讀的(de)全日制普通(tong)高等(deng)學校大學三年級以上在校生;或持港澳通(tong)行證或往來大陸(lu)通(tong)
行證且在深圳工作、學(xue)習(xi)、生活的(de)港澳臺居民;駐深現(xian)役(yi)軍人和現(xian)役(yi)武警。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yao)求(qiu)。
(5)在符合(he)上述報(bao)考條件的(de)情況,已參加筆試,成(cheng)績(ji)合(he)格且在有效期內,方(fang)可報(bao)名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