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1年以前畢業的教(jiao)師資格認定申請人(ren)可(ke)在教(jiao)育(yu)部高等學校信(xin)息(xi)咨詢(xun)與就(jiu)業指導中(zhong)心授權的學歷(li)認證(zheng)代理機構(gou)進行(xing)學歷(li)認證(zheng),要求加蓋“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xin)息(xi)咨詢(xun)與就(jiu)業指導中(zhong)心”章。 2. 2002年(nian)及以后畢業的教師資格認(ren)定申請人可提(ti)交(jiao)學信(xin)網上(sha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bei)案表》,有效期須達(da)到2019年(nian)7月31日。 3. 國(境)外學(xue)歷認證報告必須由國家(jia)教育部留(liu)學(xue)服務中(zhong)心出(chu)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