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教(jiao)育局關于做好2019—2020學(xue)年度(du)學(xue)校及(ji)學(xue)生“雙險”投(tou)保工作的(de)通知
信息來源: 深圳市教育局(ju) [ 內容糾錯 ] 日期:2020-10-10 09:52:00
各(ge)(ge)高(gao)校,各(ge)(ge)區(新區)教育(yu)行政部門,市局直屬(shu)各(ge)(ge)學校,深投(tou)幼教管(guan)理中心:
為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提高學校及學生風險防范,我市實施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以下簡稱“雙險”)。根據2017年市政府采購中心公布的學校及學生“雙險”中標結果,我市“雙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深圳分公司)承保。現就做好2019—2020學年度“雙險”投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服務協議簽署
(一)學(xue)生人身傷害(hai)校方(fang)責任險。服務協議由市教育局負責與人保深圳分公司簽訂。學生(sheng)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保(bao)費為每人(ren)每年11.04元。責任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校方責任保險的承保、理賠及服務事宜,按《深圳市學生人身傷害校(園)方責任保險2019—2020年度協議書》執行。
(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服務協議由市教育局委托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與人保深圳分公司簽訂。學生人(ren)身(shen)意外傷害險保費為每人每年15元。責任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學生意外責任保險的承保、理賠及服務事宜,按《深圳市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2019—2020年度協議書》執行。
二、關于(yu)經費繳付渠道和方式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新一輪學校及學生“雙險”有關事項的通知》(深教〔2017〕569號)明確的事項和雙方協議的相關條款,學生(sheng)人身(shen)傷害校(xiao)方責任險保費由市、區兩級財(cai)政(zheng)承擔,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費由市、區財政、基金會、學生按1:1:1比例分擔,從新的合約簽(qian)署開始,按照學校的隸(li)屬(shu)關(guan)系,從原有經費(fei)渠道支(zhi)付相應保費(fei)。延保服務期(qi)的(de)保費繳付方式及(ji)渠(qu)道(dao)不變。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qiang)領導(dao),認真做好宣(xuan)傳教育(yu)。各(ge)區(qu)(含新(xin)區(qu),下(xia)(xia)同)教育(yu)行政部門和(he)學(xue)校(含高校、職業院校、中小學(xue)、幼兒園,下(xia)(xia)同)要高度重視(shi)“雙險”投(tou)保(bao)(bao)工作,加強(qiang)領導(dao)和(he)組織,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各(ge)單位要采(cai)取多種形式,在(zai)學(xue)生(sheng)及(ji)其家長中廣泛開展關于實施學(xue)生(sheng)人身傷害保(bao)(bao)險的意義(yi)、參保(bao)(bao)辦法、參保(bao)(bao)學(xue)生(sheng)的權利和(he)義(yi)務(wu),以(yi)及(ji)經費補助比例(li)等宣(xuan)傳教育(yu),增強(qiang)學(xue)生(sheng)及(ji)家長參與保(bao)(bao)險的積極性和(he)主動性。
(二)明確(que)分工(gong),按時完成(cheng)參保(bao)(bao)任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xue)(xue)校要高度重視(shi),統籌安排,明確(que)分工(gong),認(ren)真閱讀相(xiang)關文(wen)件及注意事(shi)項,扎實做好學(xue)(xue)生參保(bao)(bao)的各項工(gong)作,確(que)保(bao)(bao)按時保(bao)(bao)質保(bao)(bao)量完成(cheng)任務。
1.為確保投保工作依法順利進行,特別是學生人身傷害意外險,各學校須以班級為單位將《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及《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回執》(附件1)印發給學(xue)(xue)生及其家長(chang),由學(xue)(xue)生家長(chang)或學(xue)(xue)生本人(僅限高校)明(ming)確選擇是(shi)否投保(bao)并簽名確認后(hou),及時收回統計。
2.各有關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學生保險操作系統,上傳投保學生信息及收取保費,按期將投保相關資料報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深圳中學泥崗校區教學大樓三樓深圳市教育發展基金會329室)。
3.市教育(yu)發(fa)(fa)展(zhan)基金會近期將(jiang)下發(fa)(fa)本學年度第一期保費(fei)支(zhi)付(fu)的(de)(de)通(tong)知,各(ge)區(qu)教育(yu)行政部門應按(an)照通(tong)知要(yao)求(qiu),及時將(jiang)各(ge)區(qu)財政、教育(yu)基金應承擔的(de)(de)保費(fei)支(zhi)付(fu)到指定賬戶。
4.各區(qu)(qu)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配(pei)合(he)人保深圳(zhen)分(fen)公司(si)(si)做好“雙險”投保培(pei)訓工(gong)作。培(pei)訓時間由市(shi)教育發展(zhan)基金會(hui)商人保深圳(zhen)分(fen)公司(si)(si)后組(zu)織各高(gao)校,市(shi)局(ju)直(zhi)屬各學校參加培(pei)訓;各區(qu)(qu)教育行政部門商人保深圳(zhen)分(fen)公司(si)(si)后組(zu)織轄區(qu)(qu)學校參加培(pei)訓。
特此通知。
附件: 1.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附投保回執)
2.2019-2020學(xue)年度深圳(zhen)市(shi)學(xue)生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工作(zuo)須知(zhi)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0日